近日,光伏行業又現“開罰單”事件!
近日,從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公室了解到,云南10個光伏項目因送出線路工程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被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累計處罰金額達176萬元。
根據梳理,其中有8個項目屬于宏橋投資旗下。項目均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規定。
近年來,光伏行業在“雙碳”目標驅動下持續高速擴張,但伴隨行業激增的卻是屢禁不止的違法違規事件。多地監管部門通報了多起因環保違規、非法用地、數據造假等問題引發的處罰案例。這些事件暴露出光伏行業在“野蠻生長”中暗藏的合規漏洞,也為全產業鏈敲響警鐘。
根據此前世紀新能源網不完全統計,2024年,已有超21個光伏企業及項目被罰,涉及金額超1000萬元。這些違規行為不僅導致光伏項目被罰款、通報或拆除,還損害企業聲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經濟損失,更可能引發安全事故,對當地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不良影響。
從被罰原因來看,包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建設、官方對光伏建設指標過期、招標業績造假、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未取得相關作業證件、文明施工管理等問題。
然而,自2025年開年以來,已有超19個光伏企業及旗下項目因違規被懲戒,涉及總罰金484萬元。

其中,除剛剛提到的云南10個光伏項目外,華電、中能建旗下兩新能源企業,德州海創光伏有限公司、云南保山施甸焯陽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及中電建(彌渡)電力有限公司旗下光伏項目,均因未按照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被處罰。
此外,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實施的浪戛光伏電站接網工程項目和黑巖洼光伏電站接網工程項目因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行為被罰。
還有,南通凱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蘇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實際進口貨物屬于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而被海關處罰。
違法進口固體廢物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網站披露的行政處罰結果中,包含2家光伏企業。其中,南通凱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日,南通凱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0120221010139551號報關單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粗氫氧化鎳鈷鈷粉”,凈重4780千克。 經查驗并鑒定發現,實際進口貨物屬于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當事人上述行為屬于違法進口 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的行為,被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整。
江蘇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江蘇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持532020211200388285號報關單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鈷粉”,凈重1020千克。經查驗并鑒定發現,實際進口貨物屬于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2022年3月29日,江蘇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0120221010111510號報關單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鈷粉”,凈重3780千克。經查驗并鑒定發現,實際進口貨物屬于我國禁止 進口的固體廢物。當事人上述行為屬于違法進口 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的行為,被處罰款人民幣22萬元整。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云南已經有14大光伏項目因違規被罰:
未按照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公室公布,云南多個光伏項目因送出線路工程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被下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累計處罰金額達176萬元。
涉及到的10個項目分別為:那依光伏電站和小石巖光伏電站,大清塘光伏電站和紅石巖光伏電站,大麥潭光伏電站、大黑土光伏電站和楊柳賽光伏電站,石洞山光伏電站和大麥地光伏電站以及大多科新能源光伏發電建設項目。
根據梳理,其中有8個項目屬于宏橋投資旗下。項目均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規定。

2月7日,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公室網站公示,云南兩個光伏電站的項目公司,因其光伏項目工程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而云南能源監管辦被責令改正,分別處以罰款44萬元。
保山施甸焯陽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違法違規事實:王家寨光伏電站項目110千伏送出線路工程在開工前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規定。
主要處罰: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440000元。中電建(彌渡)電力有限公司違法違規事實:彌渡縣德苴二期復合型光伏發電項目110千伏送出線路工程在開工前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規定。主要處罰: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440000元。
違反環境影響評價
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此前,在1月7日,云南保山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了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對象均是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內容顯示,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實施的浪戛光伏電站接網工程項目和黑巖洼光伏電站接網工程項目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行為案件,經保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調查已審查終結,最終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別被處罰30.6萬元以及34.4萬元的罰款,共計65萬元。未按照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華電、中能建旗下兩新能源企業違規被罰?
3月11日,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發布了一則處罰信息,南丹華電福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扶綏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分別被處以44萬元的罰款,共計88萬元。處罰決定書文號分別為南方監能罰字〔2025〕11號和南方監能罰字〔2025〕12號。


山東德州海創光伏有限公司被罰
2月18日,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發布處罰信息,山東能源監管辦處罰德州海創光伏有限公司,罰款達35萬元,系該公司未按照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處罰決定書文號魯監能罰〔2025〕8號。

2025年的罰單不僅是警鐘,更是行業邁向高質量發展的起點。光伏行業的健康發展,既需要政府部門的嚴格監管,也需要企業的自律與擔當,只有行業自律與監管合力,方能構建健康生態。
未來,隨著監管手段的數字化、智能化,違規行為將無所遁形,企業切不可心存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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