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濱市11月10日宣布,在橫濱市戶塚區的污水處理設施“西部水再生中心”運轉了約1MW的光伏發電設備。采用與民間運營商的“共同業務方式”,是作為“西部水再生中心光伏發電業務”而建設的。

在“西部水再生中心”運轉的百萬光伏電站 (攝影:橫濱市)
共同業務方式是指,由民間的共同運營商在市有地上設置光伏發電設備向電力公司售電,除要向市政府交地租外,還要繳納電力銷售款的機制。西部水再生中心光伏發電業務是繼神奈川水再生中心的光伏發電業務之后的第二歌共同業務方式項目。

共同業務方式機制 (出處:橫濱市)
西部水再生中心光伏發電業務,要在20年間,每年向橫濱市繳納地租約150萬日元和電力銷售款350萬日元。另外,發生災害時,還會向西部水再生中心提供處理應急事務所需的電源。
該業務的共同運營商為馬淵建設與協電興產的合辦企業。太陽能電池板設置了4128張KIS(長野縣佐久市)制造的260W/張產品。光伏逆變器(PCS)采用了3臺杰士湯淺的250kW機型和1臺100kW機型。
額定輸出功率為100kW的PCS帶獨立運轉功能,因此發生緊急情況導致電網停電時,可以獨立運轉供電。應急發電電力不是用作驅動污水處理泵等的電源,而是用于信息通信設備和手機等,作為防災基地的必要用途。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