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云南省保山市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競爭性優選中選結果公示,臨滄市圈內鄉光伏發電項目(二期)、鳳尾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磋商結果公告公示。
其中,保山市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標段1白巖山風電場項目中選人為國家電投集團重慶電力有限公司,標段2老蔣營風電場項目中選人為云南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標段3駝峰機場光伏發電項目中選人為云南省綠色能源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臨滄市圈內鄉光伏發電項目(二期)中標人為長江綠色能源投資(上海)有限公司,鳳尾光伏發電項目中標人為華能瀾滄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標公告顯示,保山市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共按以下3個標段進行優選活動,規模共計167.75MW:
標段1:白巖山風電場項目,裝機7.5萬千瓦;
標段2:老蔣營風電場項目,裝機5.625萬千瓦(水風光一體化);
標段3:駝峰機場光伏發電項目,裝機3.65萬千瓦(火電和新能源聯營)。
項目開工投產時限:
(1)風電項目:項目業主確定后12個月內完成核準并實現開工,開工后1年內實現投產并網。
(2)光伏項目:項目業主確定后10個工作日內與政府簽訂投資開發協議,項目業主1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保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圈內鄉光伏發電項目(二期),裝機規模20萬千瓦,概算總投資8億元。
項目采用建設一運營模式,投資主體負責完成項目的前期、建設及運營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投資、建設及管理運營等。項目建設所需全部投資由投資主體籌措并承擔投融資成本。
項目建設周期: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保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原則上開工后6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鳳尾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14萬千瓦,概算投資5.4億元。選址位于鎮康縣,年有效滿負荷運行小時數約1300小時。項目建成后,每年發電量約2.3億千瓦時,相當于節約標準煤7.16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8.8萬噸。
項目采用建設一運營模式,投資主體負責完成項目的前期、建設及運營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投資、建設及管理運營等。項目建設所需全部投資由投資主體籌措并承擔投融資成本。
項目建設周期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保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因中選企業自身原因逾期未開工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過1個月,期滿仍未開工建設的,按規定收回光伏資源項目開發權并取消備案。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項目建設周期可順期延長。原則上在開工后最遲8個月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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