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征求《關于建立發電側可靠容量補償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及配套政策意見的函,對容量電價補償機制、可靠容量補償費用扣減辦法、電力市場報價替換辦法、發電側運行成本補償和調查實施細則進行意見征集。通知自2027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限1年。根據通知,發電側可靠容量補償機制的實時范圍主要包括:合規在運的公用煤電機組、納入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清單管理的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及省間外購電(目前暫僅考慮直流通道送電方式)。其中,本年度遼寧省容量補償標準暫按照370元/千瓦·年(含稅)執行,執行期限1年。執行期滿后,根據測算情況,結合市場運行情況、機組成本、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
可靠容量電費計算方法為:可靠容量電費=可靠容量 × 容量補償標準 × 容量供需系數 - 扣減費用
電網側獨立儲能可靠容量=交流側最大放電功率時長 / 前3年全年最長凈負荷高峰持續時長 × 最大放電功率。其中,滿功率連續放電時長大于全年最長凈負荷高峰持續時長時取1,交流側最大放電功率取年度最高及最低溫度下實測放電功率的較小值。
容量供需系數=目標年系統總容量需求 / 總可靠容量。考慮目前對凈負荷預測存在難度,可暫參考近3年系統容量供需比的較大值。初期,考慮用戶電價承受能力,數值大于1時取1。
通知指出:容量電費按月結算,按年清算。各類型機組的年度可靠容量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年予以核定。以激勵機組增強頂峰能力為目標,對其實際提供的容量與未達到調度指令或年度核定的可靠容量之間的缺口容量進行扣減,實行“按效付費、按年清算”。
費用分攤方面,可靠容量電費納入系統運行費用,通過省內全體工商業用戶及外送電(不含以獨立控制區外送的)按當月用戶用電量及外送電量比例分攤,由省電力公司按月發布、按年清算,在系統運行費用下設“發電側可靠容量補償電費”科目。新建煤電機組、納入補償范圍的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自正式商運次月起執行發電側可靠容量補償機制。
通知原文如下: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