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能源局發布關于終止內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內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的公告。
公告顯示,內蒙古能源局收到關于內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萬千瓦/180萬千瓦時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內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萬千瓦/120萬千瓦時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倒賣項目指標的舉報。
經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調查,查實了該項目業主與相關企業簽訂了出賣股份、變更投資主體的協議,該行為嚴重違反相關文件要求,現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終止兩大儲能項目,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收回相應的儲能建設指標規模。
據了解,內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0.3GW/1.8GWh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計劃總投資26億元,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內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0.2GW/1.2GWh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計劃總投資18億元。兩個項目均計劃于2025年6月開工建設,2025年12月建成投產。
原公告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終止內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內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的公告
我局收到關于內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萬千瓦/180萬千瓦時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內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萬千瓦/120萬千瓦時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倒賣項目指標的舉報。現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
經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調查,查實了該項目業主與相關企業簽訂了出賣股份、變更投資主體的協議。該行為嚴重違反《內蒙古自治區獨立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實施細則(暫行)》(內能電力字〔2023〕110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包頭卜爾漢圖寶豐150萬千瓦/900萬千瓦時新型儲能專項行動項目拆分方案的復函》(內能源電力函〔2025〕1061號)等文件要求,現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終止內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萬千瓦/180萬千瓦時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內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萬千瓦/120萬千瓦時電網側獨立儲能示范項目。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收回相應的儲能建設指標規模。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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