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綜合能源島陸上試驗基地項目核準變更的復函》。

文件顯示,綜合能源島陸上試驗基地項目于2025年3月31日取得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批復,批復文件為《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綜合能源島陸上試驗基地項目核準的批復》(汕發改核準〔2025〕16號)。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原則同意中廣核新能源(陸豐)有限公司變更綜合能源島陸上試驗基地項目。
項目變更后的建設規模和內容:建設風電裝機50MW(5臺10MW風力發電機組),配置制氫、制氨試驗及儲能設備,制氫規模700Nm3/h(堿性電解水制氫規模500Nm3/h、PEM電解水制氫規模200Nm3/h),儲氫規模3000kg,開展綠氨制儲運試驗,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升壓站、風電機組、試驗設備、儲能電池和電纜等。項目配套建設分布式光伏,按備案程序另行辦理。
項目總投資調整為40403.58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總投資的30%,由項目單位自有資金出資,其余部分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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