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推進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文件指出,積極推動礦區用能清潔替代。加快煤炭生產重點環節電氣化改造,推廣電驅鉆機、電動鏟機等裝備應用,擴大終端用能設備電氣化比例。推進礦區運輸設備新能源替代,在有條件的露天煤礦規模化應用電動、氫能礦卡,井工煤礦根據運輸方式逐步應用電動礦用無軌膠輪車,提升礦區運輸系統清潔低碳化水平。支持礦區結合生產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設充換電站、加氫站,鼓勵建設“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完善礦區綠色交通服務基礎設施。加快淘汰礦區內低效落后老舊鍋爐,因地制宜推廣電鍋爐、生物質鍋爐、瓦斯氧化供熱鍋爐、清潔高效煤粉鍋爐等先進鍋爐,降低礦區自用煤消耗。
推動煤炭產業鏈延伸與新能源發展協同互促。積極支持煤炭企業統籌煤炭與煤電、新能源產業布局,加大清潔高效火電、新能源等產業投資開發力度,提升一體化協同融合發展效益,逐步向綜合能源生產服務商轉型。推動礦區坑口煤電實施新一代煤電改造升級,鼓勵與新能源聯營發展和優化組合,增強能源供給體系穩定性。加強煤礦瓦斯全濃度利用,積極發展瓦斯發電、供熱、提純等利用方式。優化產業鏈布局,鼓勵煤制油氣和煤化工項目開展規模化綠電、綠氫利用替代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應用,有效降低煤炭轉化碳排放水平。支持煤炭企業開發碳基特種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新能源發電材料等創新型產品,打造煤基產業鏈綠色發展新亮點。
加強科技創新和人才培育。積極開展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基礎理論研究,加強煤炭與新能源耦合發電、礦井空間儲能系統集成、新能源制氫與煤轉化耦合等關鍵技術研發,加大供熱煤電機組與新能源耦合降碳增效、利用廢棄礦井空間實施重力儲能等技術路徑的探索實踐。支持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首臺(套)技術裝備應用,建設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試點項目,形成以低碳化為導向的煤基科技成果轉化模式。加大煤炭企業新能源領域人才培養力度,鼓勵以開設訂單班、聯合培養等形式按需培養一批專業型、復合型人才,支持煤炭企業與新能源企業、科研機構加強交流溝通共同提升人才創新實踐能力。
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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