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爭性配置公告發布。
公告顯示,綜合考慮項目用地條件、電網接入能力及消納能力。寧東基地管委會擬對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進行開發建設主體競配。
各申報主體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寧東基地管委會經濟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和行業專家對項目申報主體進行資格審查,并參照《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配評分標準》進行打分排序。根據評分排序,形成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配結果并公示。
各申報主體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競配評選資格。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在核準時,開發建設主體應與申報主體保持一致(或成立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在全容量并網前未經寧東管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讓。
詳情如下:

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爭性配置公告
發布時間:2026-06-08 來源: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 作者:
為貫徹落實能源強區戰略,高水平建設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進一步優化新能源裝機結構,加快綠電園區建設,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及《自治區2026年度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綜合考慮項目用地條件、電網接入能力及消納能力。寧東基地管委會擬對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進行開發建設主體競配,方案如下。
一、競配程序
各申報主體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寧東基地管委會經濟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和行業專家對項目申報主體進行資格審查,并參照《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配評分標準》(附件1)進行打分排序。根據評分排序,形成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配結果并公示。
二、資格審查條件
(一)申請主體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期內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申報主體須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如申報主體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二)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申報主體是否為失信執行人,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與此次競配。
三、有關要求
(一)各申報主體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競配評選資格。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在核準時,開發建設主體應與申報主體保持一致(或成立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在全容量并網前未經寧東管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讓。
(二)各申報主體按照資格審查條件及《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配評分標準》準備申報材料,并填寫《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關鍵信息表》,于2026年6月12日17時00分前將相關材料(紙質版5份)報送至經濟發展局,并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工作郵箱。
附件:
1.《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配評分標準》
2.《寧東基地2026年度8.2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競配關鍵信息表》
附件下載:附件文件.docx
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經濟發展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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