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廣東江門發布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公告,電網結構、負荷情況顯示輸電走廊和站址資源緊張,擬競配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1個,規劃裝機容量5-10萬千瓦,要求申報主體應具備儲能行業相關領域的技術能力和經驗。聯合體須明確牽頭單位,聯合體成員不得再以各自名義單獨參與同一項目競爭配置。
原文如下:
關于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公告
為加快推進新型儲能電站項目發展,規范項目建設管理,根據《江門市新型儲能電站項目推薦布局實施方案(2023-2027年)》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目標原則
以滿足蓬江區電力系統調節和新能源發展需求為導向,適度超前發展。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鼓勵技術進步、加快降本增效、促進產業發展”原則,通過開展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選擇投資能力強、經營業績佳、技術水平高、產業帶動及創新能力強、誠信經營好的投資主體參與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建設,提升蓬江區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綜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助推蓬江區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配置范圍
本次競爭配置的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1個,規劃裝機容量5-10萬千瓦,具體情況如下:

三、申報要求
(一)參與資格
1.申報主體應具備儲能行業相關領域的技術能力和經驗。
2.申報主體應以企業總部名義或指定下屬一家企業參與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需提供該公司參與項目競爭配置工作的授權文件)。
3.申報主體(含聯合體各成員)誠信履約情況良好,在“信用中國”網站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申報主體(含主體所屬集團)2023年以來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未發生2次以上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情況。
5.申報主體是聯合體的,需提交聯合體合作協議。
6.申報主體需承諾材料真實性。
(二)申報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的主體可以單獨或組成聯合體(提交聯合體合作協議)申報,其中聯合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開發企業與整機、重點產業鏈投資或主要設備生產制造企業、央企與省內國企、省屬國企與地方國企聯合等。聯合體須明確牽頭單位,聯合體成員不得再以各自名義單獨參與同一項目競爭配置。
(三)承諾事項
申報主體需出具承諾函(附件1)
四、申報材料
(一)報名提交材料
申報主體提交參加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的函(附件2),確認報名成功后領取《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評分表》。
(二)參與項目競爭配置的主體遞交材料
1.項目申報書(附件3)
2.項目實施方案
(1)企業情況
申報主體(包括主要股東企業)的主營業務、行業地位、資產負債、股東構成、總資產、凈資產,儲能項目開發業績、創新能力、誠信履約等內容。
(2)項目概況
包括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額和投資構成,主要設備選型和技術參數、建設進度計劃,項目工程建設方案,項目運維方案,送出消納方案,項目質量與安全、項目對地方、社會、節能降碳、環境影響分析等。
(3)其他競爭配置評分要求材料。
3.證明材料
(1)申報主體營業執照。
(2)《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評分表》中每一項指標自評分的證明文件材料。
(3)符合本公告中“參與資格”要求證明材料。
(4)項目已取得的其他支持性佐證材料。
4.承諾函(附件1)
(三)有關資料要求
申報材料裝訂成冊并附目錄,一式12份,統一密封包裝并貼企業封條,封面和封口處加蓋申報主體公章,確定一名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五、工作程序
1.報名及遞交申報材料。自公告發出至報名截止時間,凡愿意參加本項目競爭配置的主體向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提交參加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的函(詳見附件2)。申報主體確認報名后,向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獲取《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評分表》,參照評分表的內容編制申報材料,并在截止時間前向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遞交申報材料。
2.申報評分。按照本項目競爭配置實施方案,由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代表,并委托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抽取第三方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開展評審工作,在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主體提供的相關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綜合評分。
3.項目上報。競爭配置評分結果經評審小組確定后,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將評審結果、項目開發推薦企業申報材料、佐證材料一并報蓬江區人民政府審定。
4.組織實施。經蓬江區人民政府確定開發主體后,由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印發通知,明確項目開發主體配置結果。
六、報名及提交申報材料時間
(一)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月3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江門市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股(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8號9樓910室)
聯系方式:薛小姐 0750-8227132
(二)提交競爭配置文件截止時間和地點
提交競爭配置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1月12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江門市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股(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8號9樓910室)
聯系方式:薛小姐 0750-8227132
(三)評審時間和地點
評審時間: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起5個工作日內組織評審
評審地點:江門市蓬江區堤西路88號三樓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附件:
1.承諾函
2.關于報名參加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的函
3.項目申報書(大綱)
江門市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承諾函
本企業已知悉參與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的各項要求,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諾:
一、項目將申報納入江門市2025年度新型儲能電站建設計劃,計劃于2025年月前開工建設,年月前建成并網,如未能按期開工和并網,1年內不再列入年度項目建設計劃。
二、按照競爭配置的申報方案推進項目建設,推動蓬江區儲能產業發展。
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省關于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落實項目建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并及時組織論證和落實整改工作。在項目達到設計壽命或安全運行狀況不滿足相關技術要求時,及時實施項目退役,并報告原備案機關。
四、自行承擔后續因國家政策或其他外部因素造成項目無法實施,以及電價政策變動等方面風險代價。項目投資建設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五、取得項目開發權后,及時與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開發建設協議,將承諾事項予以明確并保證落實。
六、我公司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承諾如未完全兌現上述承諾,企業及所屬集團不再參加蓬江區下一次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
承諾單位(蓋公章)
年 月日
附件2
關于報名參加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的函
江門市蓬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本公司已收悉《關于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配置公告》,現向貴單位申請報名參加本次江門市蓬江區鏡山站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競爭配置,本公司將按照公告要求準時、完整提交申報材料,具體情況如下:
申報主體(公章)

備注:
1、單位名稱必須填寫全稱,如聯合體申報應分別填寫聯合體全體成員全稱。申報主體應以集團總部名義或指定下屬一家企業參與(提交資料申報階段需提交授權文件),一經提交,不得修改,不得重復報名。
2、所屬集團為申報主體所屬集團,如聯合體申報應分別填寫聯合體全體成員的所屬集團。
3、單位地址為申報主體地址,聯合體填寫牽頭單位地址。
附件3
項目申報書(大綱)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項目單位概況、項目定位、項目可行性研究結論等。
(二)項目選址及規模分析
負荷中心區域的項目,主要從發揮削峰填谷作用,緩解用電高峰時段主配網的供電壓力等角度論證項目選址和規模的合理性。新能源密集區域的項目,主要從平滑新能源出力曲線、輔助系統調頻,兼顧促進新能源消納、減小反調峰影響等角度論證項目選址和規模的合理性。
二、項目建設條件
項目接入系統條件、土地利用情況等。
三、技術方案
儲能電站初步方案、主要用地指標、接入系統初步方案以及儲能電站安全設計、設備、管理等方案措施。
四、效益初步分析
項目投資估算、財務分析、風險分析等。
五、支持性文件
項目可研報告、項目所在地市電網企業初步接入意見,土地利用支撐材料等,可根據項目實際進度補充其他佐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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